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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盗卖与亲姐反目成仇
发表时间 : 2013-04-16 04:33:57 * 浏览 : 354
据台湾媒体报道,魏姓男子盗卖姐夫生前借名登记给他的土地,进帐1亿5千3百多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他姊姊发现土地“不见了”,告上法院。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魏有期徒刑6年4月,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还在审理;魏认为法官判太重,考虑上诉。
据了解,姊弟俩争执的土地位在台北市南港区,49年前的地目属于“墓地”,只值十几万元;如今价值翻了千倍。
判决指出,魏姓男子的姊姊和姊夫买下地后,借名登记在魏名下,土地经历多次合并、分割和地籍重测。魏姓男子明知不能处分这些财产,却在2000年先以土地权状遗失为由补发新权状,三年后卖掉其中两块地,获利8000万元;过了六年再卖出一笔土地,赚进7200万元。
魏姓男子喊冤,辩称土地都是他买的;妻子也帮他说话,指她父亲过世后,夫妻俩继承一笔财产,有钱买地。辩护律师表示,魏姓男子1990年起缴交地价税,共付一百多万元;土地若是借名登记,他怎会帮忙缴税。
合议庭调查发现,魏的姊夫生前是地政事务所公务员,买地怕遭人非议,才将土地登记在魏的名下;魏的姊姊也拿出土地所有权状正本,以证明弟弟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。
法官审理认为,如果魏姓男子拥有土地,卖地前可直接找姊姊索回权状正本,何必谎报权状遗失并申请补发?不采信魏的辩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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